即使我再疯再傻再胡闹 也会有一个人愿意陪我白头到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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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杰米博客
发布人:小微

即使我再疯再傻再胡闹 也会有一个人愿意陪我白头到老

或者你那样深爱过一个人,或者初中校园里仍有你走心的牵挂。
请安静读完,不论你们是否早已分开,请默默地思念他曾给过你心的温度。

我看了一本田畈的书,叫做“告诉大雄我爱她”。
只因我喜欢书上的那一句话:
“如果最后宜静不是嫁给了大雄那么相信的执着一秒就崩落”
于是,是深沉的想起,然后重重地把它埋在心底。
他们那时年纪小,打打闹闹,为所爱的人哭,为所爱的人笑。
却从没想到五年后是这样的光景,五年又五年,人生有多少个五年?

时间真是捧在手上的一把沙,流去了光阴,逝去了自己。
我想着,如果真的世事都可以预见,是不是我们,他们,都不会变成现在这样?
每个人的心中都还有着看机器猫时的纯真,就如同儿时渴望有个机器猫一样,
现在也会渴望美好的爱情,并且执着的相信着。

为此,此文献给期待爱情的我们,想要再度相逢的你。
只要思念,只要想见,就一定可以再见,并再次相爱。
我一直相信,那时候你说过的,你喜欢我。

①【我自甘愿意,等一瞥弥留】

我们…是不是认识很久了?
认识差不多一年半你才敢跟我说话,有没有很怂?
你还记得么?我从人群中找到你问你的名字的时候你淡淡一句“你猜?”
两年前的你,留着BOBO头的你,我其实一直想说“你很帅”。QQ情感日志
但是,好像偏偏我们五行相克,水土不服。

我怕那个大上自己好几届的混得很好的你,
我怕自己配不上你,第一次觉得,我不配。
于是,两年了,大雄,我把自己彻彻底底地变成了宜静。
那时候下定过决心要好好喜欢你的我,就这样慢慢远去。

不再想做乖乖的班长,不再顺从,不再不在乎相貌,
我不再留一头利落的短发,不再想哭的时候就哭想笑的时候就笑,
我不再疯癫,不再懦弱,不再自由,不再快乐…

因为那时候的我想,只有我亲手填上不再之后的名词,
为你尝试过的不再,也就有了价值了吧?
没关系,我自甘愿意,等你一瞥弥留。

②【和他在一起,终于以为忘记你】

我们那样,算认识了么?不算吧。
渐渐,我变成了你的影子,美的飘渺,转瞬即逝。
后来,他闯进了我的生命,他努力想要触碰我的心,我的疼。
他是个很好的男人,很好的男人,好男人。

是他在我最难过的时候伸出双手将我拥抱,
是他在我最任性举足无措的时候给了我一巴掌,
是他在我生病晕倒的时候将我拦腰抱起,
是他说“会爱我,很久很久”。后来,是真的很久…

我好多次都很嘲笑他的愚笨,嘲笑他所自以为是的海枯石烂。
他把自己变成一个巨大的药罐子,温柔地浸湿我的衣角。我的心。
他的宠爱把我变回最初的自己,我好害怕的那个自己。
努力这么久,凭什么他就可以这么轻易地就舔舐干净我的伤口。
相恋大半年之久,那天,我靠在他身上,他反射一样地扣住我的手。

“我爱你”我说,
“嗯”
“我们分手吧”我说,
“……”
“我说,我们分手吧”我说,
“你知道,为什么你的手凉的那么沁心么?即使现在我牵着它”
“……”我什么都没说,
“因为你的心没有温度”因为你的心没有温度,心的温度…
他走的干净,彻底,带着他的柔情似水,带着他的包容关心,带着他的温度。

我把我的爱全都给你换你的怜惜,梦醒晨光如昔,我离开你的生命。
——这是他留下的,娟秀的字体。

③【一如当初,我心的温度】

大雄,你看到了么?
我已不再是当初青涩幼稚的少年,你不是喜欢这样么?
我揣着骄傲回到起点。

终于,我收到了第99封情书;
终于,我被第99次搭讪;
终于,我第99次地对着镜子练习再次见到你的表情。
终于,到达终于以后,让你认识我变得好简单,好简单。
我们相识,我庆幸你还是当初不食人间烟火般的你,像天使一样,
虽然被你知道我把你比作天使你一定会抽我,但我还是要说。你很好看,我的男人。

终于,你开始用那细细的柳叶般的丹凤眼睛深深地望着我,
终于,你开始为了我不打游戏不和别的女生说话聊天,
终于,你开始跟你的朋友哥们儿说我是你的女人。